鼎泰法律事務所李昶欣律師
加入時間:2010-01-25
瀏覽次數:653by:鼎泰法律
免費法律諮詢
請輸入內容 國家賠償,一般簡稱國賠,指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或公有之公共措施,導
請輸入內容
國家賠償,一般簡稱國賠,指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或公有之公共措施,導致人民之權利受損時,可向該公務員或公有公共措施所屬之公務單位請求賠償。
國賠法與民法的關係如何?
本法與民法第186 條的比較:
依據民法第186 條規定,公務員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的職務,致第三人權利受損害時,所應當負的責任,會因為故意或過失而有不同,如為故意,被害人可直接向公務員請求賠償;如為過失,則被害人必須於不能依其他方法受賠償時,才可以向公務員請求賠償。換句話說,因公務員過失而造成的侵權行為,如符合國家賠償要件時,被害人只能向國家請求賠償,而不能向公務員請求賠償;至於因公務員故意而造成的侵權行為,如符合國家賠償的要件,被害人可以選擇向國家或公務員請求賠償。
相關服務
-
免費法律諮詢
請輸入內容國家賠償,一般簡稱國賠,指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之行為
-
相關詢價
-
連接器新型專利判斷是否侵權
來自:興OO電OO限OO 詢價
***ssa@wlco.cn
-
詢問跨國官司專業律師,想打遺產官司,但遺產大部分在馬來西亞
來自:陳OO 詢價
***n19790212@gmail.com
-
棋牌社員工被告刑法268條
來自:樂OO牌O 詢價
***id65tw@gmail.com
https://0910308896.tw66.com.tw/web/SEC?postId=995204專收庫存貨倒店貨服飾布疋
收購各廠商清倉、倒店、結束營業倒店貨、拍賣的庫存服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