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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戶籍遷入可同時申請自用住宅用地

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戶籍遷入可同時申請自用住宅用地

(臺中訊)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為落實便民服務,土地所有權人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入時,該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即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可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稅務局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省時又方便。 該局特別提醒,欲透過此方式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,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(即每年的9月22日)前將戶籍遷入並請戶政機關通報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。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,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-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-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,將有專人提供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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