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 2007年第2號 現將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6年修訂)》予以公佈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6年修訂)》自2007年3月1日起執行,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國內投資專案進口設備一律按照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6年修訂)》執行。 二、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國內投資專案,其設備在2008年1月1日前進口的仍按照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0年修訂)》(2002年調整後的)執行;2008年1月1日以後(含1月1日)進口的一律按《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6年修訂)》執行。 附件:國內投資專案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(2006年修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