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關報載「找到走失狗,強行帶走吃官司」,係歸因於該犬隻未辦理寵物登記所造成。
為避免民眾因愛犬走失,遍尋無所收獲,請將你的愛犬帶至寵物登記站進行晶片植入及辦理寵物登記,倘犬隻走失可藉由掃描晶片通知飼主帶回動物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為鼓勵市民主動為其管領之犬貓完成寵物登記,以落實寵物登記管理及減少流浪犬貓產生,目前本處於本(100)年7月22日至12月21日辦理「100年度臺中市寵物登記優惠巡迴暨狂犬病防疫宣導活動」寵物晶片植入免費,辦理寵物登記犬隻應先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,每頭酌收費用140元,倘該犬隻近1年內已完成狂犬病疫苗施打,則需其出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活動詳情請連:http://www.taichung.gov.tw/internet/main/docDetail.aspx?uid=3151&docid=82758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