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統一衡器名稱用語及合併相關節次內容,並刪除天平相關規定。 2.增列用詞定義。 1.用詞定義 1.1衡器(weighing instrument) 利用作用於物體上的重力來測定該物體質量的計量儀器。 衡器也可以用於測定作為質量函數的其它量值、數量、參數或特性。按照操作方式,衡器分為自動衡器和非自動衡器。 1.2非自動衡器(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) 在衡量過程中需要人員操作,例如向承載器加放或卸去載荷或取得衡量結果的衡器。衡器能以指示的或列印的方式直接觀察其衡量結果,均用「示值」一詞來表述。 依衡量方式區分為靜態及動態兩種。 1.2.1非自動指示的衡器(non-self- indicating instrument) 完全靠人員操作來取得平衡位置的衡器。 1.2.2計價衡器(price- computing instrument) 根據所指示的質量與單價,計算應付價款的衡器。 1.2.3固定地秤 為一固定於地面之常設性而不可移動之非自動衡器,將待測物靜止於承載器上,以量測待測物之重量。1.2.4活動地秤 為一可攜帶式秤重磅片,直接鋪設於地面上,將車輛靜止於磅片上,以量測車輛各輪(軸)之承載重量,並以累計求出車輛之總重。 1.3自動衡器(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) 在衡量過程中無需藉由人員操作,而是經由預置自動化的程式設計來取得衡量結果的衡器。 1.3.1非連續累計自動衡器(discontinuous totalizing 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) 將大量物料區分成若干散裝負載,先後衡量每一散裝負載以總計其物料結果及運送散裝負載 至一定容積內之自動衡器。(如現行所稱之槽秤及定量秤)